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 第二十二条 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城市地下管线覆土前,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测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