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 第十条 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 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者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开工、竣工期限进行项目开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8-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