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区管理

第三十二条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区管理 第三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线路、车辆段、停车场实行封闭管理,在高架线路设施上设置警示标志。
高架线路下部空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或者按照隔离要求进行绿化。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高架线路下部空间的,不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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