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第五章 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第五十六条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第五章 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第五十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先行抢救人员,及时排除故障,维持现场秩序,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对现场进行勘察、检验、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