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第十九条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第十九条 在本市行驶或者使用的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排放明显可见的黑烟。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8-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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