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 第二章 消防设计和施工 第八条 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 第二章 消防设计和施工 第八条 依照有关国家技术规范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回车场、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等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疏散设施的,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应当包括相应设施的消防设计。施工期间,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疏散设施不得拆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2-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