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促进 第十一条 杭州市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促进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实施旅游国际化行动计划,推进旅游产品、营销、功能、服务、管理、环境国际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