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促进 第十三条 杭州市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促进 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规划引导,制定支持旅游全域化的相关政策,推进旅游全域化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