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 第五章 智慧应用推广 第三十四条 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 第五章 智慧应用推广 第三十四条 市经济与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智慧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确定智慧应用推广阶段性目标和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智慧应用推广体系,组织推广重点智慧应用项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0-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