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七条 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按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