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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