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三章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第二十八条

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三章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第二十八条 实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优先改善门窗、屋面、遮阳和外墙等保温隔热性能,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建筑使用功能。鼓励对民用建筑的屋顶、外墙面等部位实施绿化和光伏发电。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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