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对利用可再生能源超过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且符合资源利用相关要求的民用建筑项目,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