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六条 杭州市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涉及其他有关部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08-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