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