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四章 分类投放

第三十五条

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四章 分类投放 第三十五条 园林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枝条、树叶、枯树等绿化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