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六章 促进措施

第五十条

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六章 促进措施 第五十条 鼓励企业开发生活垃圾就地处置、集中处置和再生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组织评估、试点应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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