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六章 促进措施 第五十二条 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六章 促进措施 第五十二条 鼓励社会各界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事业捐助资金和设施、设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