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维护保养 第二十七条 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维护保养 第二十七条 车站、轨道交通站、行人过街设施、机场、客运码头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优先委托电梯制造单位实施维护保养,并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维护保养项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