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维护保养
第二十九条
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维护保养 第二十九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门锁紧和闭合验证装置可靠有效;
(二)电梯平衡系数符合标准要求;
(三)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装置可靠有效;
(四)主机曳引能力和制动能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五)自动扶梯配备附加制动器的,确保其可靠有效;
(六)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强制性要求。
(一)门锁紧和闭合验证装置可靠有效;
(二)电梯平衡系数符合标准要求;
(三)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装置可靠有效;
(四)主机曳引能力和制动能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五)自动扶梯配备附加制动器的,确保其可靠有效;
(六)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