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学技术工作指导方针,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先发展科学技术,打造"天堂硅谷",建设创新型城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2-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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