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立法条例 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四条 杭州市立法条例 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四条 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4-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