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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三十三条
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三十三条 对绩效评估结果合格以上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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