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良渚遗址环境控制区是指良渚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外,按照遗址保护和环境景观协调的不同要求加以设立的区域。
在环境控制区内进行建设的,应当符合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2-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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