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十九条

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十九条 经批准在湘湖度假区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湘湖度假区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环境原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0-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