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 第五章 促进措施 第三十一条 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 第五章 促进措施 第三十一条 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应当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数据库,依法提供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记录查询、货物运输以及贸易信息查询等信用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