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研究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的综合规划、重要区域保护和利用方案、重要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重点产业发展引导目录等事项,推进钱塘江综合保护和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的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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