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第二十五条 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第二十五条 有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及其相关事务时,对涉及的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和保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5-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