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第十六条

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对受害人依法请求损害赔偿的,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提供司法救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5-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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