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
第五章 管理

第四十六条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 第五章 管理 第四十六条 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火灾、溺水、极端天气等应急预案,设置各种必要的安全设施。发生安全事故时,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救援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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