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开展城市绿化资源调查,推进智慧化管理。
鼓励和支持城市绿化科学研究与创新,推广管理养护先进技术,培育适宜本市的植物种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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