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 划 第十一条 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 划 第十一条 山体保护分为一级保护、二级保护和一般保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