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 划 第十四条 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 划 第十四条 山体保护范围内一级和二级保护以外的山体纳入一般保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