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教育条例 第七章 条件保障 第五十二条 残疾人教育条例 第七章 条件保障 第五十二条 残疾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需要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的,可以提出申请。教育考试机构、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提供。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