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教育条例 第七章 条件保障 第五十四条 残疾人教育条例 第七章 条件保障 第五十四条 国家鼓励开展残疾人教育的科学研究,组织和扶持盲文、手语的研究和应用,支持特殊教育教材的编写和出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