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第三章 康复服务 第二十三条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第三章 康复服务 第二十三条 康复机构应当对其工作人员开展在岗培训,组织学习康复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