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设置22万伏以上(含22万伏)的高压输电塔,未依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障碍灯或者标志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