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运输不定期飞行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条 民用航空运输不定期飞行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条 不定期民用航空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航空运输企业自主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