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六条 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义务,在生产经营中违反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