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行业、商品和项目外,投资人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