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八条

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个人独资企业以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个人独资企业以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合法的地上建筑物、构建物,在受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期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入股、出让和作信贷抵押。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破坏个人独资企业的合法经营场所。 因建设需要拆迁个人独资企业合法经营场所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和安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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