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十二条 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享有定价权。除法律、法规规定和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外,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可自主制定价格,获得合法利润。属于政府指导价,可在规定幅度内定价。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