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人才交流会 第二十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人才交流会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事行政部门、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可以组织举办人才交流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