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一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应当对职务科技成果的转让或者实施转化,实行专项财务核算,并定期向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如实提供会计核算资料。 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有权了解职务科技成果转让或者实施转化的情况,并查询有关的会计核算资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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