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鼓励出租汽车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实行自营管理。推广信息化管理和使用环保、节能车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