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劳动力市场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劳动力市场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劳动者、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力市场行为,促进就业和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