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募捐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募捐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汕头经济特区募捐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募捐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募捐组织对募集的资金,应当设立专门账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对募集的物资,应当建立分类登记表册,妥善保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