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募捐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募捐活动 第十五条 汕头经济特区募捐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募捐活动 第十五条 募捐组织可以联合开展募捐活动,但应当指定一个募捐组织牵头,由其他募捐组织派代表对募捐所得财产进行共同管理,并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