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市民待遇

第三十条

汕头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市民待遇 第三十条 台湾同胞学生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就读,享受与本市户籍的学生同等待遇;在本市参加中考,经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身份的,享受有关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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