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 第六条 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 第六条 房地产行业社会组织按照章程依法开展活动,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自律规范,组织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并做好信息沟通、行业自律、职业道德教育等工作。 房地产行业社会组织应当接受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